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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纠正 “选择性立案”---第二市区检察院25条措施保障社会建设
时间:2011-10-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二市区检察院25条措施保障社会建设

 坚决纠正 “选择性立案”

 

   南方日报讯 (记者 郭文君 通讯员 叶永光 潘健 王晓平)近日,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加强群众工作服务保障社会建设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提出了25条工作措施,包括坚决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选择性立案”等执法不严问题,以保障辖区社会建设的顺利进行。

  意见强调,要把群众工作贯穿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为辖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对于群众反映的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问题,要加大打击力度,尤其要坚决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选择性立案”问题。

  意见提出,要依法严厉打击侵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加强对食品安全、“三旧”改造、征地拆迁等问题背后的腐败和渎职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线索的移送力度。对在办案过程中发生发现的损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案件,要及时向上级检察机关移送,使群众切身利益得到根本保障,辖区社会建设得以平稳运行。

  意见提出,在办理涉企案件时,要注重办案方式方法和时机的把握,避免因办案使企业错失重大商机,要在坚持依法办案的同时尽可能为企业的良性发展创造条件。要根据法律监督难的现状,灵活利用检察建议建言献策,促使“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得以明显改善,建言献策的效果得以显著提升。

  意见还提出,要进一步创新利民措施,不断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要通过建立健全联系群众网络制度,加强驻镇联络室的建设以及推行群众工作日制度等措施,让更多群众走进、了解检察机关。重视完善12309热线和门户网站建设,充分发挥网上检察院的功能,增加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20111014 《南方日报》A04版 《新快报》G02

   2011年10月17 《东莞日报》A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