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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时间:2018-03-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我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广东代表团

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313上午,我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市委常委会(扩大会)有关精神。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勇主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

会上,李勇检察长重点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精神,并对《中共东莞市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的文件内容做了宣讲。

随后,李勇检察长就我院做好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提出三点意见:一是精心组织部署,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党组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严格按照中央、市委、市院党组的部署,切实加强领导作用,带头深化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各党支部要积极响应,迅速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入脑入心;办公室要精心谋划各项宣传活动,做好主题宣传和情况上报。二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总书记对广东的关怀转化为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的高度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找准当前检察工作的着力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清醒认识我们二区检的优势和短板,努力作为。三是密切联系实际,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指导各项检察工作开展。要时刻牢记总书记对广东工作提出“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重托,强化检察担当,始终保持对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参加平安东莞建设,为把东莞建设成最安全稳定、最公平正义、法治环境最好的城市而努力奋斗,为努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