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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广州南沙区检联签检察公益诉讼区域协作意见
时间:2023-08-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我院与广州南沙区检联签检察公益诉讼

区域协作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好地保护流经广州、东莞的珠江口狮子洋水域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近日,我院与广州市南沙区检察院(同时挂广东自贸区南沙片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南沙区检”)联合签订《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区域协作意见》,南沙区检副检察长李东蓊,我院副检察长康泽洲出席了本次活动,并邀请人民监督员黄可慰参加活动。

康泽洲副检察长对李东蓊副检察长一行的来临表示欢迎,强调我院与南沙区检分别地处珠江入海口狮子洋的东西两岸,同处于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圈,涉及陆地、河流和海洋三类生态系统的交错带,是粤港澳大湾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在推进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方面,双方有很好的协作基础和前景,可以为保护珠江流域生态环境作出更多的检察贡献。

李东蓊副检察长指出,两地检察院隔洋相望,可以通过发挥双方业务优势,共同促进检察业务提升,在更紧密的合作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共同推进两地检察公益诉讼更好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随后,双方介绍办理涉及珠江入海口公益诉讼的典型案件并进行交流研讨。我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刘适强介绍了海漂垃圾行政公益诉讼案,该案借助无人机、卫星图片进行佐证,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代表等参与公开听证,共同群策群力,所发出的检察建议获政府采纳并迅速整改治理,次年市政府还出台了《东莞市珠江口近邻海域综合治理攻坚实施方案》《东莞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等文件,将岸滩及海面漂浮垃圾的源头防控和末端清理,作为海域污染的一项主要工作来抓。

南沙区检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助理黄多介绍了南沙虎门炮台文物行政公益诉讼案,该案系当年广州市首个公益诉讼新领域案件,并设立调查指挥中心加强证据搜集力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文物保护专家等参与公开听证,变“多头治理”为“多方合力”,向六家行政机关发出的检察建议获采纳并形成专项整治行动,建立了广州首个海防教育基地,该案被评为广州市检察机关十大优秀案例。

接着,康泽洲副检察长与李东蓊副检察长在人民监督员的见证下,联签《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区域协作意见》。该意见明确了双方区域协作的目标和原则,确立了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跨区域案件办理、跨区域生态环境修复等七项协作机制,将有力加强公益诉讼区域协作力度。

最后,双方表示联签协作意见只是起步,更重要的是执行落实好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大两地检察机关在珠江口狮子洋水域的区域协作力度,确保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的充分发挥,更好地保护珠江流域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