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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生态绿”助力绿美东莞
时间:2024-03-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蓝+生态绿”助力绿美东莞

3月12日,时值第46个植树节,在这生机盎然的好时节里,我院积极推进义务植树活动,以“检察蓝”助力绿美东莞生态建设。

协同植树添新绿 共护生态好风景

3月12日,长安镇“全面推进乡村绿化 建设美丽宜居广东”植树活动和“绿美广东 青年先行”长安青年绿美志愿行动在碧荷园举行。长安镇党委书记叶孔新,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尹振宇,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丽芬等领导参加义务植树活动。

我院参与植树人员与各单位人员相互配合,共同挥锹铲土、扶苗填坑、培土浇水,一道在碧荷园林片区植树点种下蓝花楹、凤凰木、火焰木、黄连木等696株树苗,努力为绿美东莞建设添一抹绿、增一道光。

检察护苗未间断 义务植绿美莞邑

3月12日,我院积极响应市直机关工委的“共植先锋林 绿美我先行”主题党日活动号召,开展“绿美莞邑 党员先行”主题党日活动,组织院团支部、妇委会、志愿者服务队成员共同前往我院认领的大岭山林场义务植树基地,以实际行动开展植树护苗活动。


在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刘玉良的带领下,参加植树护苗的20名我院人员进行分工合作,共同为植树基地栽种上新树苗,同时对往年栽种的树木进行松土、施肥,对基地内的树木进行悉心栽培和养护。自建院以来,我院已经连续14年在该基地开展护苗活动,为建设绿美东莞增色增鲜。

党建红作引领 生态美我先行

3月13日,我院积极参与“市直机关党员先锋林”活动,选派人员参与植树活动,通过植树添绿推进东莞森林城市创建。同时,深入开展机关院区“美丽庭院”建设,并广泛动员检察人员认捐认种树木,带头推动节约型、绿色型机关建设,助力美丽东莞。

近年来,我院深入贯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有效推动“林长+检察长”“河湖长+检察长”等工作机制落地成效,全面抓实巡山护林、巡河护水等工作,全力做好生态环境类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为建设美丽东莞贡献“检察蓝”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