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设行政单位1个,其中,内设13个科室;事业单位1个,直属行政单位1个。
二、主要职能
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能是:
1、确定本院检察工作的规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2、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依法对管辖的刑事犯罪案件进行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决定不起诉、出庭支持公诉。
4、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5、对同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实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对提出抗诉或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的提出抗诉。
6、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工作。
7、负责预防职务犯罪的法治宣传,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参与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组织领导本院的纪检检察工作和宣传工作。
9、承办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情况
至2014年底,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检察院共有编制数139名。财政实际全额供给在职人数102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92人,事业编制人员9人;政策性安置军队干部家属1人;另外,普通聘员17人,临时聘员3人。
四、决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本单位主要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平安辖区建设
围绕市委“平安东莞”建设、“扫黄”专项行动等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等职能作用,不断增强辖区群众安全感。
1、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2、着力提升执法办案质量。
3、扎实推进“扫黄”专项行动。
4、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深化刑事和解工作。
(二)加大诉讼监督工作力度,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制定出台《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与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刑事司法工作沟通协调的意见》,不断更新监督理念,改进监督方式,努力做到不偏不倚、不枉不纵、公平正义。
1、强化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
2、强化刑事审判监督
(三)认真贯彻执法为民宗旨,切实保障民权民利民益
立足基层一线优势,认真抓好刑事被害人救助,国家赔偿,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诉讼权益保护等工作,有效提升检察机关群众工作水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
2、扎实做好国家赔偿工作。
3、充分保障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诉讼权益。
(四)扎实推进机制创新创优,激发基层检察工作活力
密切结合基层检察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年轻干警敢闯敢拼的优势,着力在办案机制创新上下功夫,进一步推动了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
1、建立拟不捕案件公开听证制度。
2、建立拟不诉案件公开审查机制。
3、建立侦查机关参与案件讨论机制。
4、建立对基层派出所的监督机制。
(五)突出加强作风和专业化建设,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紧扣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一主题,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五个过硬”的要求,突出加强作风建设和专业化建设,不断提升队伍的法律监督能力。
1、深入开展专题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2、切实抓好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
3、继续深化队伍专业化建设。强化教育培训工作。
(六)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以促进基层检察工作全面持续发展为宗旨,以不断完善内设机构设置为主要抓手,全力抓好各项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升检务保障水平。
1、完善内设机构设置。
2、实施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
3、狠抓综合保障工作。
五、决算年度收支决算说明
2014年度部门决算收入3122.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18.80万元,占总收入的96.68%;其他收入103.51万元,占总收入的3.32%。上年结转和结余432.07万元。
2014年部门决算总支出3085.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6.57万元,项目支出689.07万元。本年结转和结余468.74万元。
各项收支决算数据详见2014年部门决算表。
六、“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合计52.45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比2014年预算减少(增加)0万元,降低(增加)0%。
(二)公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用于购置公车0辆,比2014年预算减少(增加)0万元,降低(增加)0%。
(三)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2.30万元,比2014年预算减少8.72万元,降低14.29%。截至2014年底,本单位共有公车22辆。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0.15万元,全年共接待4批次、33人次,比2014年预算减少15.87万元,降低99.06%。
2. 决算表1-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