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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6年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时间:2016-02-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6年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本部门职责

1.确定本院检察工作的规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2.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依法对管辖的刑事犯罪案件进行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决定不起诉、出庭支持公诉。

4.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5.对同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实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对提出抗诉或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的提出抗诉。

6.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工作。

7.负责预防职务犯罪的法治宣传,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参与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组织领导本院的纪检检察工作和宣传工作。

9.承办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人员构成情况

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内设13个科室,1个事业单位,1个直属行政单位。截止20151231,财政实际供养人数102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92人,事业编制人员9人,没有离退休人员,政策性安置军队干部家属1人,另外普通聘员17人,临时聘用人员3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检察工作目标。一是更加有效服务保障我市“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二是坚持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经济和法治社会;三是为我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实现良好开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四是更加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五是更加有力落实从严治检责任。

2.本院工作的发展计划。2016年我院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四、五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秉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和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以维护辖区安全和社会稳定、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为着力点,深入推进平安东莞、法治东莞和过硬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为东莞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重点做到“六个更加注重”:

一是更加注重围绕中心工作,积极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行为。突出打击毒品、黑恶势力、严重暴力、涉枪涉爆、多发性侵财等犯罪,严厉打击食品药品生产、流通、质量监管等环节犯罪,依法惩治利用网络实施的敲诈勒索、诈骗、赌博等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行为。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打击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坚决打击金融诈骗、电信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

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以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为抓手,依法查处严重污染水源、大气、土壤等违法犯罪行为。稳步推进环境公益诉讼试点,积极探索检察机关开展环境公益诉讼的方式方法,依法做好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坚决查处环保领域不作为、乱作为的职务犯罪案件,促进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

强化辖区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案件快速办理和专人办理机制,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工作。加强对侵犯知识产权有案不立、有案不移的监督,促进辖区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

二是更加注重风险防范和社会矛盾化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坚持把排查、预防、化解社会矛盾贯穿执法办案的每个环节,认真落实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检调对接、不捕不诉说理等制度,努力从源头上减少信访矛盾的发生。探索建立业务部门之间刑事被害人救助信息通报制度和不捕、不诉案件救助意见备案制度,切实做到主动救助、及时救助、便捷救助。

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有效落实诉访分离机制、首办责任制、领导接访制等规章制度,扎实做好全国、全省、全市两会等重大敏感时期和重大节日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积极推广应用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切实减少群众信访成本。健全第三方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机制,逐步建立第三方人员库,邀请无利害关系关系第三人参与联合接访、公开审查,提升化解矛盾合力。

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坚持以案释法,将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变成法制宣传和教育的课堂,以执法办案成果增强法制宣传效果。规范普法宣讲的相关程序和制度,继续推进法治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促进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是更加注重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

严肃查办与预防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依法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重点查处涉农领域的职务犯罪,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坚决查处涉农专项资金套取、截留、挪用、私分等严重影响涉农专项资金制度预期目标实现和专项资金政策正常实施的职务犯罪行为。

严肃查处群众身边渎职侵权犯罪。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司法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刑讯逼供等职务犯罪。重点查处在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监管过程中徇私情私利,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犯罪的渎职犯罪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

强化犯罪预防工作。建立“一案一预防”机制,通过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及口头预防建议等方式,向案发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职务犯罪预防建议及措施,敦促案发单位进行教育、落实、整改,达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建立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加强对多发性犯罪、新型犯罪的特点、规律分析,积极提出预防建议,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四是更加注重维护司法公正廉洁,进一步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强化对侦查活动监督。提高立案监督质量,以公安机关开展受案、立案“两统一”改革为契机,加强对受立案工作的监督。以高检院部署开展的对刑事拘留强制措施适用专项检查监督活动为抓手,加建立与公安机关衔接机制,加强对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监督。

强化对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强化对生效裁判监督,积极开拓案源,重点加大对一审生效判决以及调解书的监督力度,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起抗诉。加强执行案件监督,重点监督法院执行程序不规范、怠于执行、滥用执行权等问题,对于发出的执行监督检察建议及时跟进处理,力求取得监督实效。

强化对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继续扎实做好修改后民诉法的贯彻落实工作,增强做好民行检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调查违法等监督方式和手段,逐步形成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多元化监督格局。继续通过支持起诉、督促起诉等方式,推动解决涉及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的突出问题。

五是更加注重改革创新,不断完善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

积极稳妥推进人员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围绕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对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统一招录、任职前职业培训等问题研究。根据上级机关统一部署,制定有关人员管理实施细则、抓好各项改革任务贯彻落实、积极探索建立人员管理改革任务配套机制。

全面推行“驻所办”工作机制。深入总结“驻所办”工作经验,在辖区31个公安派出所全部挂牌成立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

加强侦防一体化建设。紧紧围绕办案实际,强化和改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推动预防工作向办案过程前移。按照市院统一部署,重点加强对村一级基层治理工作,为明年换届预防工作打基础。及时总结办案经验及预防工作,深入案件易发多发行业和领域开展专题调研,及时提炼、概括和总结办案过程中发现的规律性问题,提出治理对策和预防建议,促进预防治理。

六是更加注重强基固本,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推动检察信息化建设。密切配合上级院,落实 “一网、一云、十大应用系统和两大体系”的电子检务工程总体规划,做好电子检务工程建设,构建以网络为基础、以应用为核心、以安全为保障的检察信息化综合体系,推进先进信息技术的普及与应用,基本实现办案、办公规范化、协同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推动检察信息化上新台阶。

切实抓好技术协助办案工作。大力开展“一专多能”技术培训,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提高电子证据技术水平和处理能力,更好满足办案需求。以全面理顺本院信息应用系统为突破口,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重点,积极促进科技应用由“以建促用”向“以用促建”转变,进一步深化信息技术在检察业务、检察办公、队伍管理、检务保障等方面的全面应用,着力提升干警信息化应用能力。

强化机关效能建设。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工作效率为中心,以加强大楼规范管理为重点,以开展节能宣传周等活动为载体,以加强车辆使用管理、集中文印管理、用水用电、办公耗材、饭堂管理为手段,大力推进效能检察院建设,努力在全院营造节约、环保氛围。

七是更加注重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继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高检院“八条禁令”的贯彻落实。加大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的规定》等制度的执行力度。

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对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活动,按照整改工作台帐,一一进行排查,作好总结验收,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做好对热点、重点案件的回访工作,加大对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力度,及时整纠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总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以人员分类管理为切入点,围绕检察业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探索分类培训制度,分层分类开展领导素能、专项业务、岗位技能培训,力争形成合理的培训层次,促进检察队伍向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二、部门预算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51.00万元。

三、部门预算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预算拨款支出3,251.00万元。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2,623.00万元,占总支出的80.6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22.75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761.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9.4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9.00万元;项目支出628.00万元,占总支出的19.32%,主要支出项目有网络线路租赁费18万元,专业设备130万元,办公设备22万元,物业管理费97万元,办公系统及设备日常维护80万元,办公桌面云平台项目40万元等。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预算总额66.80万元,与去年“三公”经费预算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6.8万元,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附件:

1、收支预算总表

22016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32016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4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5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

6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附件: 2016年预算公开附表1—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