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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
时间:2018-02-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8年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八、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2018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1.确定本院检察工作的规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2.依法对管辖的刑事犯罪案件进行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决定不起诉、出庭支持公诉。

3.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4.对同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实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对提出抗诉或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的提出抗诉。

5.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工作。

6.组织领导本院的纪检检察工作和宣传工作。

7.承办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情况

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设行政单位1个,其中内设10个科室,包括:办公室、政治工作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反贪污贿赂局(已经转隶)、侦查监督部、公诉部、诉讼监督部、民事行政检察部、案件管理部、检务保障办公室;设事业单位1个: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没有派出机构。

本份部门预算包括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本级和所属单位预算。本部门没有下属单位。

(二)人员情况

截止至20171231日,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共有行政/事业编制数119名,其中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116人。另外,有聘用人员20人。无离退休人员和后勤服务人员。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1

收支总体情况表

单位名称:148073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2018年预算

2018年预算

一、财政拨款

5,018.00

一、基本支出

4,105.00

二、财政专户拨款

0.00

二、项目支出

913.00

三、其他资金

0.00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00

本年收入合计

5,018.00

本年支出合计

5,018.00

四、上级补助收入

0.00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00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

五、上缴上级支出

0.00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总额

0.00

六、结转下年

0.00

收入总计

5,018.00

支出总计

5,018.00



2

收入总体情况表

单位名称:148073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2018年预算

一、预算拨款

5,018.00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5,018.00

基金预算拨款

0.00

二、财政专户拨款

0.00

教育收费

0.00

其他财政收入拨款

0.00

三、其他资金

0.00

事业收入

0.0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00

其他收入

0.00

5,018.00

四、上级补助收入

0.00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总额

0.00

5,018.00



3

支出总体情况表

单位名称:148073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2018年预算

一、基本支出

4,105.00

工资福利支出

3,319.00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706.0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0.00

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40.00

自有资金

0.00

二、项目支出

913.00

日常运转类项目

561.00

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

0.00

科技研发类项目

0.00

基本建设类项目

0.00

信息系统建设类项目

0.00

信息化运维类项目

0.00

补助企事业类项目

0.00

因公出国(境)项目

0.00

专项业务类项目

352.00

自有资金

0.00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00

5,018.00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00

五、上缴上级支出

0.00

六、结转下年

0.00

5,018.00



4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单位名称:148073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2018年预算

2018年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

5,018.00

一、一般公共预算

5,018.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0.0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本年收入合计

5,018.00

本年支出合计

5,018.00



5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单位名称:148073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名称

一般公共预算

小计

其中: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5,018.00

4,105.00

913.00

[204]公共安全支出

5,018.00

4,105.00

913.00

[20404]检察

4,933.00

4,105.00

828.00

[2040401]行政运行

4,105.00

4,105.00

0.00

[2040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63.00

0.00

263.00

[2040499]其他检察支出

20.00

0.00

20.00

[2040499]其他检察支出

545.00

0.00

545.00

[20499]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85.00

0.00

85.00

[2049901]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85.00

0.00

85.00

说明:因部分功能科目属涉密单位,仅公开非涉密功能科目。



6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单位名称:148073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

2018年预算

4,105.00

[50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

[301]工资福利支出

3,319.00

[50101]工资奖金津补贴

[30101]基本工资

1,360.00

[50101]工资奖金津补贴

[30102]津贴补贴

1,066.60

[50101]工资奖金津补贴

[30103]奖金

20.00

[50102]社会保障缴费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92.00

[50102]社会保障缴费

[30109]职业年金缴费

125.00

[50102]社会保障缴费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80.00

[50102]社会保障缴费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20.00

[50103]住房公积金

[30113]住房公积金

250.00

[5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5.40

[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706.00

[50201]办公经费

[30201]办公费

19.00

[50201]办公经费

[30202]印刷费

5.00

[50201]办公经费

[30204]手续费

3.00

[50201]办公经费

[30205]水费

6.00

[50201]办公经费

[30206]电费

80.00

[50201]办公经费

[30207]邮电费

5.00

[50201]办公经费

[30209]物业管理费

5.00

[50201]办公经费

[30211]差旅费

10.00

[50201]办公经费

[30214]租赁费

3.00

[50201]办公经费

[30228]工会经费

50.00

[50201]办公经费

[30229]福利费

180.00

[50201]办公经费

[30239]其他交通费用

103.20

[50203]培训费

[30216]培训费

10.00

[50204]专用材料购置费

[30218]专用材料费

5.00

[50205]委托业务费

[30226]劳务费

25.00

[50206]公务接待费

[30217]公务接待费

6.80

[50209]维修(护)费

[30213]维修(护)费

40.00

[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50.00

[503]机关资本性支出(一)

[310]资本性支出

40.00

[50306]设备购置

[31002]办公设备购置

10.00

[50306]设备购置

[31003]专用设备购置

10.00

[50306]设备购置

[31007]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10.00

[50399]其他资本性支出

[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

10.00

[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0.00

[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

[30309]奖励金

40.00



7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单位名称:148073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

2018年预算

合计

913.00

[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708.00

[50201]办公经费

[30201]办公费

50.00

[50201]办公经费

[30202]印刷费

5.00

[50201]办公经费

[30207]邮电费

22.00

[50201]办公经费

[30209]物业管理费

106.00

[50201]办公经费

[30211]差旅费

60.00

[50201]办公经费

[30214]租赁费

4.00

[50201]办公经费

[30239]其他交通费用

25.00

[50203]培训费

[30216]培训费

100.00

[50204]专用材料购置费

[30218]专用材料费

5.00

[50205]委托业务费

[30226]劳务费

20.00

[5020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7.00

[50209]维修(护)费

[30213]维修(护)费

167.00

[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87.00

[503]机关资本性支出(一)

[310]资本性支出

205.00

[50306]设备购置

[31007]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205.00



8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名称:148073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2018年预算

2018年行政经费

3,671.60

2018年“三公”经费

63.80

其中:(一)因公出国(境)支出

0.00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

57.00

1.公务用车购置

0.0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7.00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6.80

注:1、行政经费包括:(1)基本支出。一是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不包括离退休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在职人员支出)基本支出;二是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公用经费支出。(非行政单位不纳入统计范围)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具体包括出国费、招待费、会议费、办公用房维修租赁、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车辆等)、干部培训费、执法部门办案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9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单位名称:148073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名称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小计

其中: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0.00

0.00

0.00

注: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本表为空。



10

2018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单位名称:148073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

金额:万元

支出项目类别(资金使用单位)

总计

财政拨款

财政专户拨款

其他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1.0

2.0

3.0

4.0

5.0

6.0

7.0

合计

4,105.00

4,105.00

4,105.00

0.00

0.00

0.00

0.00

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

4,105.00

4,105.00

4,105.00

0.00

0.00

0.00

0.00

工资和福利支出

3,319.00

3,319.00

3,319.00

0.00

0.00

0.00

0.00

商品和服务支出

706.00

706.00

706.00

0.00

0.00

0.00

0.0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0.00

40.00

40.00

0.00

0.00

0.00

0.00

其他资本性等支出

40.00

40.00

40.00

0.00

0.00

0.00

0.00



11

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单位名称:148073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

金额:万元

支出项目类别(资金使用单位)

总计

财政拨款

财政专户拨款

其他资金

绩效目标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1.0

2.0

3.0

4.0

5.0

6.0

7.0

合计

913.00

913.00

913.00

0.00

0.00

0.00

0.00

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

913.00

913.00

913.00

0.00

0.00

0.00

0.00

检察培训业务经费

100.00

100.00

100.00

0.00

0.00

0.00

0.00

综合检察办案业务经费

260.00

260.00

260.00

0.00

0.00

0.00

0.00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

106.00

106.00

106.00

0.00

0.00

0.00

0.00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

25.00

25.00

25.00

0.00

0.00

0.00

0.00

网络线路租赁费

20.00

20.00

20.00

0.00

0.00

0.00

0.00

业务系统及设备日常维护费

50.00

50.00

50.00

0.00

0.00

0.00

0.00

省以下检察院业务装备与信息化经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85.00

85.00

85.00

0.00

0.00

0.00

0.00

办案宣传费

20.00

20.00

20.00

0.00

0.00

0.00

0.00

办案区维护修缮

42.00

42.00

42.00

0.00

0.00

0.00

0.00

审查逮捕诉讼式审查系统

165.00

165.00

165.00

0.00

0.00

0.00

0.00

会议签到系统

20.00

20.00

20.00

0.00

0.00

0.00

0.00

其他检察经费

20.00

20.00

20.00

0.00

0.00

0.00

0.00

说明:因部分功能科目属涉密单位,仅公开非涉密功能科目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收入预算501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982.15万元,增长24.34%,主要原因是2018年本部门人员经费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18万元,占100%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支出预算501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982.15万元,增长了24.34%,主要原因是2018年本部门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包括:

基本支出4105万元,占总支出81.81%;相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了1068万元,增长了35.17%。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319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7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0万元。

项目支出913万元,占总支出18.19%;相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了85.85万元,下降了8.59%。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检察培训业务经费、综合检察办案业务经费、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网络线路租赁费、业务系统及设备日常维护费、省以下检察院业务装备与信息化经费、办案宣传费、办案区维护修缮等。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3.80万元,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57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6.8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2018年公车保有数为17辆。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70万元,比上年增加70万元,增长11.67%,主要原因是2018年本部门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是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19万元、印刷费5万元、水费6万元、电费80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10万元、福利费180万元、日常维修费40万元、专用材料费5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40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0万元,占61.57%;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0万元,占9.33%;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6万元,占29.1%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17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进行预算绩效管理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 14807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