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
2025年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下称“合同制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招聘岗位:合同制辅助人员29名,具体岗位详见《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岗位职责
1.案件材料的收取、流转、登记、保管等工作;
2.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记录等工作;
3.法律文书的校对、印制、送达等工作;
4.案件卷宗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等工作;
5.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等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业务素质和品行,具备从事检察辅助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非在职)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学位,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6.本科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即1997年12月15日当天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即1995年12月15日当天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即1990年12月15日当天及以后出生)。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曾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曾因违纪违规、工作失误等造成重大损害及其他不宜担任合同制辅助人员的情形。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时起至12月22日;
(二)网络方式
以诚信报名为原则,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须同时完成下列操作。
1.请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

报名人员请务必扫描二维码,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如未填写,将视为未完成报名;如联系方式填报不准确,后续无法收到招考通知信息。
2.报考者将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命名为“岗位代码+考生姓名+电话号码”)的形式,在报名截止前发送至邮箱dgdejcy@163.com,逾期视为报考不成功。
3.报名材料
(1)填写《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张贴本人近三个月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报名表需本人亲笔签名,同时提供PDF和Word版(以“岗位代码+本人姓名+报名表”命名);
(2)近三个月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电子版;
(3)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本人及户头页)扫描件;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扫描件;
(5)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须于网上报名截止前取得学位,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并提供相关材料扫描件;
(6)报考A1岗位的,须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扫描件;
(7)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人事关系挂靠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
(三)资格初审
按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结果将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报名人员。资格审核通过的,方可参加考试。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获“双学位”人员,可以第二专业报考;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人员,可以研究生专业或本科专业报考;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准确把握报名条件,未提交报名信息、提交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信息不实的,取消相应报考、考试、聘用等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笔试将于2026年1月上旬进行,考试地点、时间等具体信息另行通知。
(一)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考生须按通知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开考30分钟内离开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设置合格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二)资格复审。面试前,对面试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工作需要,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三)面试。按照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者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具体安排事项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岗位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确定名次。
五、体检和心理素质测试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的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和心理素质测试对象。
(一)体检
统一组织到定点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如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的,可视情况依次递补。
(二)心理素质测试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心理素质测试,测试设置合格分数线。心理素质测试费用由招聘方承担。
体检或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的、或者放弃的,可视情况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和心理测评均合格的考生,按照岗位的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为拟聘用考察对象,通过我院门户网站公布考察预告,由我院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可视情况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由我院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形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薪酬待遇按本院薪酬待遇标准执行,享受“五险一金”待遇和年休假等国家法定假期。本院不提供住宿。
(二)在招聘过程中对报名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经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我院将通过门户网站、手机信息等方式发布招聘和考试等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留意。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成绩有效期为6个月。拟聘用名额全部录用完毕后,若出现岗位空缺,我院可于有效期内从报考名单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考察录用。
(五)聘用人员有原单位或存在劳动关系的,须在签订聘用合同前,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
(六)招聘工作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咨询电话:0769-38928227;0769-38928215。本公告由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附件:
1.
附件1: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岗位表.wps;
2.
附件2: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doc;
3.
附件3: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学科对应具体专业目录).xls。
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