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大力推进公开听证的工作要求,推动公开听证工作开展,我院坚持院领导率先垂范主持公开听证,通过带头释法说理,协调解决当事人的合理诉求,推动检察办案更加公开透明。
近日,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丽芬办理我院2021年首起公开听证案件。东莞市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社工彭丽丹、蔡小艳和人民调解员王俊伶作为听证员参与听证。公安机关侦查员、法制员和当事人家属、辩护人参加了听证会。
经查,2020年11月,犯罪嫌疑人吴某在长安镇某网吧,趁被害人睡觉时,将其放在桌面上的一部价值900余元人民币的手机偷走,后被公安机关抓获。破案后,被盗手机被缴回并发还被害人,此外,吴某积极赔偿了被害人2000元人民币,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听证会主要围绕是否对犯罪嫌疑人吴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展开。承办检察官、侦查人员、辩护人分别就该案的情况进行了说明,三位听证员在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后,对需要听证的焦点问题进行了闭门评议。
经充分讨论,三名听证员给出一致评议意见,认为犯罪嫌疑人吴某的行为虽然构成盗窃罪,但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不大,且积极赔偿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建议检察机关对吴某作不起诉处理。
林丽芬检察长严格按照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各项要求,认真听取了案件情况和听证员的意见建议,并进行总结。
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我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吴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接到我院的不起诉决定书后,吴某真诚表示,感谢检察机关的宽大处理,今后一定努力工作,好好做人,回报社会,并向我院赠送锦旗。
检察长带头开展公开听证,有力推动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通过与当事人面对面的释法说理,让群众更理解、更支持检察机关的工作,体现了新时期检察工作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