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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探索“检察公益+环保组织”新模式加强环境公益诉讼协作力
时间:2020-06-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我院探索“检察公益+环保组织”新模式

加强环境公益诉讼协作力

 

2020年6月8日,我院联合广东省环境保护基金会、广东省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举行了环境公益诉讼座谈会暨合作协议会签仪式。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康泽洲率第五检察部参加座谈,并与广东省环境保护基金会、广东省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代表陈彦鸿主任共同签署了《关于办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实施意见》。

座谈会上,与会方首先观看了我院《让文化绽放无声的力量》检察文化宣传片,了解我院近年来业务发展和文化建设的基本情况。随后,双方分别介绍了各自在环境公益诉讼领域的工作开展情况,针对取得的成效、面临的困难、获取的经验进行了深入的研讨,并就今后进一步加强环境公益诉讼领域的协作配合达成了共识。最后,康泽洲副检察长与陈彦鸿主任作为代表联合签署了《关于办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线索移送共享、提供技术咨询、协助调查取证、支持提起诉讼等协作事项。康检还代表我院与陈主任互相交换了纪念礼品环保邮册和獬豸印台。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环境。”此次座谈与联签,是对“检察公益+环保组织”新协作模式的大胆探索,有利于打破环境公益诉讼领域面临的掣肘,有利于加强检察机关与环保组织的协作,共同守护绿水青山,共同维护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