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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天!诉前磋商快速解决垃圾堆积问题
时间:2021-02-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3天!诉前磋商快速解决垃圾堆积问题

近日,我院首次运用公益诉讼诉前磋商方式,成功办理一起因垃圾堆放非法占地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在探索和拓展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方面进一步尝试新方式、新途径,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经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我院发现虎门镇大宁社区一道路尽头山坡旁,堆放了大量废弃自行车、沙发、床垫、木板、建筑砖渣等建筑、生活垃圾,附近地面也有垃圾堆放、遗撒和焚烧的痕迹。

  此处地块性质比较复杂,涉及国土、城管、林业等多个行政机关,为提高办案效率,实现“繁简分流”,快速准确厘清权责,落实整改主体,我院决定与相关行政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案件诉前磋商。

  立案后,我院承办检察官两次走访现场认真取证,就土地规划、地类、权属等向自然资源局发函,准确掌握土地规划情况,并核实垃圾来源和责任主体。

  经过调查,我院与相关行政机关通过现场磋商的方式,就案涉地块土规、地类以及案涉垃圾责任主体、监管主体、后续处置与跟进监管等问题进行沟通交流。经磋商,参与部门均达成共识,对此次诉前磋商举措表示肯定与支持。

  城管部门:生活垃圾存储、堆放、转运等问题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将督促大宁社区立即启动清理工作,尽快完成垃圾清理任务,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对类似乱堆乱放垃圾行为的监管。

  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情况既存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也存在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将协助配合好城管部门督促大宁社区落实垃圾清理的属地责任,并跟进后续处理工作,防止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大宁社区:已经找到垃圾临时堆放点,将尽快把现场垃圾清理干净,做好社区环境卫生工作。

 3天后,承办检察官再次到案涉地块回访检查,在山坡上的建筑砖渣以及生活垃圾已经全部清理完毕。

“诉前磋商”模式,具有提质增效、节约资源的特点,有利于促进检察机关公正司法与行政机关严格执法的良性互动,以最短的时间共商、共治、共建,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凝聚保护公益的合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