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组织开展2015年度“人大代表观摩公开庭审”活动
为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的相关规定,我院于
活动中,我院邀请虎门镇5名人大代表现场观摩了“原东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黄伟权挪用公款、贪污、行贿、受贿案”的公开庭审,并在庭审结束后征求了人大代表对我院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的意见和建议,代表们对公诉人的准确指控和沉着应对给予了高度评价。本次观摩案件乃我院自侦部门办理的国有银行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被告人黄伟权的主要犯罪事实发生于其任职广东发展银行虎门支行行长期间),除5名人大代表外,市院预防科还专门组织了全市100余名金融系统工作人员现场观摩,起到了较好的警示教育效果。
观摩庭审前,我院李勇检察长还与5位人大代表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进行了简短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