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夫妻共同债务,损害配偶另一方财产权
【监督方式】抗诉
【监督结果】法院采纳监督意见并撤销原判决书、法院对涉案当事人处以罚款
一、基本案情
任某、颜某彬于
经查,颜某彬在上述离婚诉讼中提供两份生效判决书的案件分别为:1、张某诉颜某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系张某,其提供的借据载明,颜某彬分别于
在离婚诉讼中,任某不服原审法院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在二审期间,任某向市人民检察院提出举报,认为颜某彬所主张的两笔借款事实不真实,请求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调查并进行监督。
二、审查情况
市人民检察院受理后,将举报材料转至案涉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在审查过程中,检察机关调阅了法院原审诉讼卷宗,发现两起民间借贷纠纷起诉时间均为
三、监督情况及对相关人员的处理
案涉县人民检察院认为,颜某彬等人虚构债务并诉至法院,法院依此做出判决,损害了他人利益,严重妨害了人民法院正常的审判活动,扰乱了审判秩序,遂提请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后,同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指令案涉县人民法院再审。县人民法院经过再审,作出民事判决书,认定颜某彬给颜某广、张某打借条是为了和任某离婚增加债务,减少自己的损失,属恶意诉讼,判决撤销原审民事判决,驳回颜某广、张某的诉讼请求。此外,县人民法院作出了民事制裁决定书,认为颜某彬等人虚构债务并诉至法院的行为损害了他人利益,并严重影响了法院判决的社会公信力,妨害了民事诉讼并造成较为严重的后果,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对颜某彬罚款20000元,对张某、颜某广各罚款10000元。
在借贷案件审查过程中,检察机关也及时将监督情况及相关证据抄送主审离婚诉讼的法院,法院依据检察机关调查的证据,对任某与颜某彬的离婚诉讼依法作出二审改判,认定颜某彬在离婚诉讼中有虚构债务的行为,依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对颜某彬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予以少分。
四、案件点评
市检察机关统一调配全市民行业务骨干参与案件办理,在深入分析本案疑点的基础上,制定详细的调查提纲,并依法履行调查审批手续,对案件当事人进行了询问,对银行票据、往来流水等相关书证予以固定,对当事人的辩解进行调查核实,最终两起虚假借贷案件的当事人在面对证据无法自圆其说的情况下,均向检察机关承认虚构债务事实。市县两级检察机关积极发挥检察一体化监督优势,及时监督,促使法院撤销两份虚假民事判决,离婚诉讼也依法改判,并对虚假诉讼责任人予以民事制裁,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打击了虚假诉讼行为人,取得了良好办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