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申诉科党支部召开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学习讨论会
5月5日上午,控告申诉科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召开专题学习讨论会,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并结合各自工作开展热烈讨论。
会上,支部书记廖东隽带领大家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传达了省委胡春华书记、广东省人民检察院郑红检察长、东莞市委吕业升书记关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强调了我院李勇检察长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专题学习会上,就如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作动员讲话时提出的五点要求。廖东隽同志要求支部全体党员自觉深入学习领会批示内容,准确把握批示精神的实质,贯彻落实“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要求,进一步增强使命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以及服务意识,立足本职工作,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发挥出更大的作用,不断推动各项工作走在前列。
随后,大家结合实际各抒己见,畅所欲言,纷纷表示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到工作当中,按照“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要求,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奋勇争先,努力在民行、控申、法警工作岗位上走在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