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公诉部获赠锦旗
2017年9月28日,被我院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东莞市驰远运动用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周某及家属来到我院,向我院公诉部赠送锦旗,以感谢我院在该公司面临经营困境时给予的及时帮助,对我院的人性化执法方式表示感激。
2016年下半年,犯罪嫌疑人周某某从珠海市多家化工公司虚开了5张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涉及税额8万余元。2017年5月份,公安机关经侦查发现驰远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后将法人代表周某抓获,并采取羁押措施。在我院对上述案件进行审查起诉期间,周某的辩护人及家属来到我院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称由于法人代表被长期羁押,导致驰远公司濒临破产,公司日常经营和四十余名员工工资发放陷入困境。听取意见后,承办人首先认真审查材料,确认周某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其次赶赴驰远公司实地走访,确认了申请人所述情况属实,最终我院依法决定对周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一直以来,我院公诉部门在办理非公企业犯罪案件过程中,立足检察职能,坚持打击违法犯罪和保护企业经营发展并重原则,着力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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