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驰于空想,凝心聚力抓落实
不鹜于虚声,昂扬奋进展新姿
——我院第四党支部第一、第二党小组分别举行专题学习会
1月5日下午,我院第四党支部第一、第二党小组分别在九楼莲峰阁、六楼会议室举行专题学习会,组织党员围绕最近印发的“持续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相关文件进行学习讨论。院党组成员刘玉良同志、院机关党委委员林合展同志以普通党员身份分别参加了第一、第二党小组学习会。
首先,组内党员共同重温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岁末年初发表的2018年新年贺词,透过习近平总书记平实又充满力量的语言,大家更加坚定了要将十九大精神落到实处、为人民群众谋幸福的责任意识;接着,党员们共同学习了最高检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检察改革的工作意见》,深刻领悟到最高检对全国检察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拥护改革的政治自觉提出的新目标和新要求;最后,按照东莞市委相关部署要求,组内党员还共同学习了《中共东莞市委关于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东莞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的意见》。
在学习过程中,与会党员同志还分别结合自身实际发表了感想。刘玉良同志谈到,文件中高频出现的依法治国对于在座党员意义更加重大,大家应更新办案理念,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努力实现办案效果与人民诉求相统一;张彪同志谈到,要把工作当成事业来做,才能保持工作的激情;叶泳琪同志谈到,工作是踏实做出来的,特别是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落实,要求我们要有更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张晓航同志谈到,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绝不是一句空话,而是可以真真实实地落到我们办案工作中的,如我们所打击的网络电信犯罪、经济犯罪就是与十九大“一带一路”等经济建设内容相衔接的,所开展的“两个专项”工作就是结合建设美丽中国需求而提出的具有现实意义的重点工作。
不驰于空想,不鹜于虚声。全体党员均表示,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应紧紧围绕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这条主线,将十九大精神真正落实到检察工作中。我们应继续保持昂扬奋进的姿态,在新时代里书写“侦先锋”的崭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