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勇检察长参与办理一起司法救助案获赠锦旗
3月23日上午,司法救助案申请人王某某来到我院赠送锦旗,对我院表示感谢,诉讼监督部负责人付萍同志代表该司法救助案办案组接受了锦旗。
2014年,31岁的王某某在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中失去了双腿,大笔的医疗费使得王某某一家陷入困境,丈夫为照顾其辞掉固定工作,家中有两个年幼的孩子需要抚养。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肇事者谭某某被法院判处赔偿116万余元,但至今,谭某某仅履行了3万余元的赔偿责任。诉讼监督部收到该线索后立即联系王某某完善相关材料,并依法受理了其的司法救助申请。
李勇检察长了解情况后,高度重视,主动要求参与该案的办理,并与诉讼监督部的办案人员组成了办案组办理该案。
为全面了解案情,李勇检察长带领办案组成员到王某某家中走访,详细了解了王某某的身体状况、经济来源、小孩入学等情况,核实了其家庭经济状况。在了解到王某某因此事过度消极悲伤,影响到小孩的情绪时,李检耐心地对其进行心理疏导,鼓励其积极面对困难、乐观面对生活。
在核实了王某某的经济状况之后,李检强调要依法快速办理该案,及时落实救助款项,最大限度的帮助王某某渡过难关。随后,李检多次组织办案人员讨论救助金的发放标准,在确定救助金额后,又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快速落实救助款项。3月20日上午,李检再次带领办案组成员来到王某某家中,将司法救助金102459元送到王某某的手中。王某某再三道谢,感谢我院对她的关心和帮助。
该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是我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以来所办理的最高金额救助案件,达到了个案救助额度最高标准。李勇检察长主动要求参与司法救助案件的办理,体现了院领导对司法救助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也激励了诉讼监督部的干警一如既往地开展好司法救助工作,切切实实地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