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侦监部提前介入由公安部统一指挥侦破的罗某某等25人网络制售枪支弹药案
5月17日下午,我院侦监部廖东隽主任带员前往大岭山公安分局大岭山派出所开展驻所工作,并提前介入罗某某等25人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案,详细了解案情及侦查取证情况,并就案件的进一步侦查进行指导。
经了解,2018年5月3日,在公安部、省公安厅组织指挥下,大岭山镇公安分局侦破一起利用网络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案,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罗某某、刘某某等25人,捣毁储存枪支窝点3个,加工制造窝点9个,缴获整枪16支、小口径子弹19发、铅弹240发、发令子弹壳790发、黑火药1000克,枪身配件331套,枪管、消头、枪针、保险键等枪支配件20000余个,拉膛线机、制造枪支配件模具等制造、加工机械一批,电脑、手机、快递单据等涉案物品一批。
廖东隽主任一行认真了解了基本案情及人员构成、组织架构、制造方式、买卖流程、盈利模式等,详细查看了相关案卷材料,并提出查找和梳理QQ语音通话、微信语音聊天内容,固定好配件加工商主观明知方面的证据,加快调取财付通和支付宝交易记录、整理快递单信息,梳理和查找可疑代理和买家等10余条侦查取证建议。
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尤其是近年来苗头渐起的网络制售枪支、弹药不仅危害社会公安安全,而且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我院依法及时提前介入此类案件,积极引导侦查取证工作,既是为下一步的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也再次体现了我院严厉打击涉枪犯罪等严重刑事犯罪和维护辖区安定和谐的决心与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