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污染扰民众 释法说理化矛盾
近日,我院成功办理了一宗噪声污染案件,有效协调化解了三方矛盾,并进一步跟进落实好降噪措施,获得群众好评。
2020年9月以来,我院陆续接到本市长安镇某小区数名住户实名投诉长安镇某大厦空调风机发出噪音扰民,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日常生活。接到投诉后,我院立即派员进行实地调查,走访听取周边居民、物业公司、城管部门的意见。
经查,噪声来源于某广场的空调风机及厨房的抽油烟设备,城管部门已委托过噪声检测机构对噪声源周围的声音分贝检测,虽然环境噪声分贝未超出国家标准要求的数值,但各项数值已接近临界值。
由于噪声扰民长期未被解决,周边居民已对物业公司和城管部门产生不信任情绪,经常与物业公司发生矛盾甚至口角、推搡。为此,我院邀约周边居民代表、物业公司、城管部门三方一同查看现场,并座谈协商。检察人员向居民代表和物业公司进行释法说理,阐明《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告知未整改到位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等后果,同时也让居民代表了解到物业公司已开始落实降噪措施。
目前,城管部门已出具《责令整改通知书》给某广场物业公司。该公司承认存在噪声污染,并先后委托五、六家噪声治理机构出具方案,但因为方案未最终敲定,所以整治工作尚未完成。我院已与城管部门会商达成共识,由城管部门负责跟进好物业公司尽快落实降噪措施,还周边群众宁静舒适的居住环境。
噪声污染是生态环境污染的重要组成部分,会对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损害公共利益。本案中,我院接到群众相关线索后,即启动公益诉讼办案调查程序,并组织三方协调解决噪声问题,有效防止了行政机关不履职、怠履职的情况,切实守护了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