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队伍教育整顿
【英模选树】我身边的先进典型——李绮凌
时间:2021-03-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迎难而上,破解难题

自从进入检察机关以来,李绮凌同志一直从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是我院主要办案力量。李绮凌同志秉持着“敢担当、能吃苦、善创新、勇争先”的东二区检精神,在工作中勇挑重担,迎难而上。张某淳在本市买了一套房屋,与男友盛某宁及盛的父母一起居住。分手后,盛某宁一家霸占房屋拒绝返还给张某淳。起诉后,法院判决盛某宁一家搬离张某淳的房屋并支付房屋占用费。在法院强制执行阶段,盛某宁及两老仍不愿配合。无奈之下,张某淳向我院申请了执行监督,案件分配到了李绮凌同志的手上。强制腾退搬迁的执行一直是法院执行的“老大难”问题,既要考虑实施程序的合法性问题,也要充分考虑执法安全、执法风险等。拿到案卷材料后,李绮凌同志多次向执行法官了解案件细节,发现盛某宁不仅更换联系方式故意逃避,而且授意父母抗拒执行。为打破执行僵局,她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法院对盛某宁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且做好风险预案后依法强制搬迁。很快,法院作出了拘留决定。但因找不到盛某宁,法院始终无法实施拘留。“如何安抚好情绪失控的张某淳?还有没有其他办法能够促使盛某宁一家配合?”李绮凌同志一直在思考着。最后,经过反复的研究,她决定以刑事拘留盛某宁为突破口,建议法院对盛某宁是否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进行研判,必要时把案件移送给公安机关作刑事立案。法院采纳建议后不久,盛某宁便被公安抓获。很快,盛父、盛母即主动将房屋还给了张某淳,案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该案被评为2013-2015年度“广东省十大优秀妇女儿童维权案例”。

二、力促和解,化解矛盾

张军检察长曾指出“司法为民就体现在我们办理的一个个案件中”,李绮凌同志牢记在检察工作中要“以人民为中心”,要努力解开群众的心结,要力争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和解,是民事检察监督环节化解矛盾的有力手段,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劳动者张某伦因不服法院生效判决向我院申请监督,要求检察机关抗诉。李绮凌同志经审查后发现张某伦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诉求在证据上处于劣势,但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签署、解除的过程中亦有不当之处。李绮凌同志认为张某伦是弱势的劳动者,简单结案将使其彻底绝望、怨恨社会。为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她主动联系用人单位善意告知其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的地方以及风险点,并主动听取用人单位对本案的意见。获悉用人单位有和解的意愿后,李绮凌同志向张某伦解释法律的规定,耐心做说服工作。最终,劳资双方在李绮凌同志的主持下,快速达成并签订和解协议,用人单位承诺完全履行判决的同时额外给予张某伦1000元。用人单位当场向张某伦支付款项,双方均表示不再就此案追究对方责任。后张某伦怀着激动的心情将一面写着“人民检察为人民 群众有难显真情”的锦旗赠送给李绮凌同志。本案的成功和解,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三者的有机统一,让像张某伦这样的弱势劳动者真切地感受到了检察机关的司法关怀,取得了良好办案实效。

三、奋勇拼搏,勇夺佳绩

李绮凌同志深知作为一名检察官,只有不断学习、不断进步、不断提高,才能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要求。在日常办案中,李绮凌同志注重思考,通过翻阅大量的法条、论文以及裁判文书,对疑难复杂问题进行梳理、归纳、总结,逐步提升自身的综合能力。2016年,经过市、省两级的层层选拔,李绮凌同志作为广东省参赛选手之一,参加了第二届全国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尽管备赛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李绮凌同志发挥共产党人的担当精神,在“孩子年纪较小、家庭负担较重”的客观困难面前,克服内心的忐忑,化压力为动力,以高度的集体荣誉感全身心投到省检察院的集训备战中。备赛期间,李绮凌同志主动调适身心节奏,合理安排时间。她详细研究了竞赛规则,结合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重点、热点、难点,全面梳理了相关重点业务的知识,认真学习了优秀法律文书的制作规范,精心准备了案件汇报与答辩的相关材料,为竞赛做好充分的准备。最终,在最高检的竞技台上,李绮凌同志以扎实的理论功底、过硬的业务技能、娴熟的汇报技巧,在全国98名优秀参赛选手中脱颖而出,荣获“第二届全国民行检察业务能手”称号,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民行检察业务人才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