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
2014年工作情况概述
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通过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等职能,依法对虎门、长安等六镇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和执行活动进行法律监督。2014年,该院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大局,认真抓好执法办案、诉讼监督、队伍专业化建设等工作,为辖区实现高水平崛起作出了新的贡献。
惩犯罪,保平安。围绕“平安东莞”建设,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共受理批捕案件2389件3546人 ,经审查批准逮捕1868件2686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314件3311人,经审查提起公诉2094件2965人,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强监督,护公正。紧扣习近平总书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指示要求,着力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上狠下功夫,共立案监督54件,追捕漏犯58人,追诉漏犯11人,向法院提出刑事抗诉6件、提出量刑建议1148份,向法院、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28份、《纠正违法通知书》56份,妥善处理民行申诉案件20件,有力维护了司法公平公正。
忠履职,维民利。强化与辖区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联系,进一步完善两法衔接机制,成功办理全市首宗污染环境案等一批社会影响恶劣的危害民生案件。推行“复查+救助”双轨办案机制,加大对特别困难刑事被害人的救助力度,全年共发现救助线索11条,积极救助7人。与辖区企业再次合作设立2个“管护教育基地”,并让20名涉罪外来人员进入基地接受管护教育,不断增强外来特殊人群教育管理成效。
创机制,增活力。立足基层一线实际,创新建立拟不捕案件公开听证、拟不诉案件公开审查、侦查机关参与案件讨论等办案和监督机制。如办理轰动全国的“东莞孝子弑母” 一案,该院在全市首开公开审查听证会并进行微博直播,获得包括央视在内20余家媒体和群众的广泛好评。
抓作风,强队伍。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五个过硬”要求,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高检院“八条禁令”的贯彻落实,并积极举行辩论比赛、疑难案件研讨、模拟庭审等专业化建设活动25次,队伍的法律监督能力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