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
2012年工作情况概述
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通过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等职能,依法对虎门、长安等辖区六镇一港区的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2012年,该院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大局,全力抓好六项重点工作,为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和辖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惩犯罪,保稳定。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共受理批捕案件2731件4075人 ,经审查批准逮捕2573件3809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576件3916人,经审查提起公诉2338件3506人,人均办理241件361人,维护了辖区的安宁有序。
抓三打,促两建。立足检察职能,通过快捕快诉、打“黑”挖“伞”等多项举措,共批捕“三打”案件150件327人,起诉84件224人。同时积极组织专题调研,向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强化管理、消除隐患和建章立制的检察建议4条,实现了“以打促建”的社会效果。
严监督,护公正。紧抓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完善监督举措,加大监督力度,共依法不批准逮捕136件236人,不起诉48人;立案监督62件,其中纠正侦查机关违法立案11件;追捕漏犯116人,追诉漏犯11人、漏罪46宗,追加犯罪事实26宗,改变定性115宗;向法院提出刑事抗诉9件,提出量刑建议1710份;受理民行申诉案件39件,建议提请抗诉26件,有力维护了司法公正。
创机制,提效率。针对案多人少的矛盾,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并不断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区域检察官首办制等十多项办案机制,其中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处理机制缩短办案时间达71%,大大提升了诉讼效率。
常公开,显公信。加强控申接待、案件查询等文明窗口建设,并通过举办“检察开放日”、“民行宣传周”等活动,增进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和监督。全面推行不捕案件听取律师意见制度、不捕不诉案件说理制度等“阳光检务”举措,提升检察执法公信力。
强队伍,树廉洁。认真落实“一案三卡”、执法档案和“六类案件”备案审查等制度,定期开展检务督察、案件评查和案件回访监督工作,大力加强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培育和教育培训工作,切实保障队伍不失职、不越权,彻底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