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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务须知
阅卷守则
时间:2018-07-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阅卷守则

 

第一条  阅卷人阅卷统一在阅卷室内进行,遇有阅卷人数较多的情况时,应当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私自携带卷宗材料在阅卷室以外的地方阅卷。

第二条  阅卷人在阅卷过程中应当保守阅卷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不得伪造、毁灭证据或实施其他妨害诉讼的行为。

第三条  阅卷人阅卷时应当注意对案卷材料的保护,不得私自拆开、涂改、毁损、灭失、调换、夹带案卷材料。

第四条  阅卷人在阅卷过程中应当安全、规范地使用阅卷室内的相关设备,遇有设备故障等情况时应当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不得违规操作、损坏设备。

第五条  阅卷人在阅卷过程中应当注意保持阅卷室的环境整洁、卫生,不得在阅卷室内吸烟、乱扔纸屑等

第六条  阅卷人在阅卷过程中应当注意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交谈,以免影响他人工作。

第七条  阅卷人在阅卷过程中复印案卷材料时应当遵守相关复印事项,注意节约用纸、避免浪费,遇有多名阅卷人同时复印材料时,应当自觉排队、保持秩序。

第八条  阅卷人阅卷完毕后应当整理好案卷材料、将案卷材料交回到服务窗口,办理完案卷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