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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与错告、举报失实的区别
时间:2010-03-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诬告与错告、举报失实的区别

诬告是指捏造事实,向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作虚假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行为;

错告是指举报人由于认识上的问题,向举报部门作了不符合实际的举报;

举报失实是由于举报人对情况了解不确实,而向举报部门所作的不符合实际的举报。

从三者的概念看,诬告与错告和举报失实有着原则区别:诬告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在主观上有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目的,在客观方面有故意捏造犯罪事实告发他人的行为;而错告或举报失实,行为人在主观上没有虚构事实的故意。对举报失实的甚至是错告的,只要不是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就不能认为是诬告。

公民向检察机关举报职务犯罪,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行使举报权利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利用举报诬告陷害他人,法律是绝不允许的。所谓诬告陷害,是指捏造事实,向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作虚假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行为。我国《刑法》第243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工作人员犯诬告陷害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