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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人的自我保护
时间:2010-03-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举报人的自我保护

举报人应当加强自我保护,主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举报要秘密进行,要注意方式方法,不要让被举报人知道,避免被举报人毁灭证据,藏匿赃款赃物,订立攻守同盟,或者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

2.举报后注意不要随便和他人谈论举报的情况。

3.不要多头举报,避免扩大知情面造成泄密,增加举报人被打击报复的风险,也增加检察机关查处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