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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指南
阅卷守则
时间:2010-03-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请保持室内卫生,不准在室内抽烟;

  2、请节约用电用、用纸,离开阅卷室时请随手关灯、关电源;

  3、案件材料属于国家机密,凡复印后不要的纸张请交由内勤人员处理,不得私自丢弃;如有发现,口头警告一次,不听劝告

者,将不再提供复印之便,并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4、律师应在阅卷室内等候阅卷或听从接待人员的安排,未经允许的,不得在我院办公场所随意走动。阅卷期间,不得大声喧

哗,以免影响他人工作;

  5、律师到我院公诉科办理手续时,需提交相关的证明或文书,否则不予办理手续(如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律

师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6、律师等候办理手续时,应听从接待人员安排、耐心等候,不得随意翻动办公室内的东西、文件;

  7、上午11:30后及下午16:30后只提供案件诉讼情况查询,不再办理阅卷。

  附:阅卷室已安装视频监控,请自觉遵守阅卷守则。

  查询时间:早上9:00-12:00

       下午13:00-17:00

  阅卷时间:早上9:15-11:30

       下午13:15 -16:30

  查询电话:0769-81582801

  投诉电话:0769-81582722

  地址:东莞市长安镇德政东路127号(即海悦花园酒店对面)

   邮编:523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