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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执法为民推进核心价值观的学习教育
时间:2012-09-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以执法为民推进核心价值观的学习教育

张彪[*]

 

2012年中央政法委在全国政法机关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是加强新时期检察队伍建设、提升检察工作科学化水平的重大举措,对检察机关的科学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为民”作为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之一,在检察工作坚持执法为民对推进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学习教育活动无疑具有重大的作用。

一、执法为民对推进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的重要性

曹建明检察长指出,“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是相互联系有机统一的整体。发扬传统是前提和基础,坚定信念是灵魂和核心,执法为民是落脚点和检验标准”。由此可知,执法为民是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活动的落脚点和检验标准。

(一)执法为民是落脚点

为民是执法的根本目的,是执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中国共产党就其诞生之日起,就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宗旨,把人民的利益看到高于一切。立法、执法、司法等一切国家机关的活动都是以“为民”的根本目的。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承担着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双重使命,其根本目的也在于“为民”“。因此,检察机关要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为契机,将执法为民工作夯实推进。

(二)执法为民是检验标准

执法为民不仅是检察工作的落脚点,而且还是检察工作的方向是否正确、是否符合历史使命等的检验标准。如检察机关对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进行侦查、对食品安全犯罪进行严厉打击、对公安机关等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等,都能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体现“为民”目的,因此,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其职务犯罪侦查、审查批捕、诉讼监督等职能,以充分履行职能为切入点,推进执法为民工作。

二、推进执法为民的具体途径

(一)“为民”理念要先行

“民可近,不可下,民为邦本,本固邦宁”,这是中国古代思想家对以民为本、关爱苍生的政治理念的阐释,并以此种种形成了浓厚的民本思想。但传统民本思想从属、服务于封建统治,因此决定其本质是一种“御民术”,其演绎的是“惊堂木一拍,衙役两边开,老爷来升堂,‘威武’吼起来”的执法方式。

显然,执法为民对传统民本思想有继承、抛弃及发扬。继承的是以民为本、关爱苍生,抛弃的是御民治民、稳固统治,发扬的是对人民权利的维护、对人民地位的敬重。俗话说“理念是行为的先导”,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首先要求改变的是管理人民群众的理念。长久以来,执法人员以管理者自居,不自然的就在心理上产生了优越于人民群众的思想,最后将自己凌驾于人民权利之上,侵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只有在执法人员的心中树立起服务群众的理念,将执法人员定位于服务者,才能真正的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为民”。

(二)“为民”措施要可行

执法为民并非空洞的口号,须“内在于心、外在于形”,通过一定的措施来推进。但是,“为民”措施一定要注意结合各地实际。东莞是有名的“外来人口之乡”,据相关报道,东莞的外来人口占全市总人口比例并不低于深圳。因此,东莞检察机关的“为民”措施只有充分考虑到外来人口较多这一特征,才能真正做到切实可行。

近年来,东莞检察机关围绕东莞实际,以密切联系群众、更好地服务群众为出发点实施了一系列措施。例如在人口较多的基层社区设立检察联络室,履行群众控告申诉、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便民法律服务等职能;推进刑事被害人救济制度,在近年取得的成绩排在全国前列;对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实行不捕不诉,并积极探索犯罪嫌疑人管护教育新方式等等。经实践证明,这些执法为民的措施取得了真正的实效,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好评。

(三)“为民”创新要可持续

外来人口较多所带来的另一个实际就是刑事发案率高,东莞检察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的任务也相对全国其他地方较重。因此,为将打击刑事犯罪与保障人民权益相结合,东莞检察机关在参与社会管理上创新了不少做法。然而,很多创新做法只是重在前期创设,而缺少后续落实。如社区矫正和侦查监督联络室等基层联络机构,在前期创设时构想美好,对参与社会管理的效果预期较高,而在联络机构设立后,由于受基层办案警力不足或联络机构执行中细小问题等原因影响,出现没有很好的去落实或选择性落实的情况,导致创设的美好构想化为泡影。

俗话说“生命在于延续”,为确保“为民”创新的可持续性,一是要做好充分调研,在创新相关做法之前,一定要充分调研东莞的实际情况,同时借鉴全国其他检察机关的先进做法,确保创新的可持续性和成功率。二是要充分调动兄弟单位的积极性和有效资源,形成创新的合力。

(四)“为民”执法要有真感情

其实,我们的检察工作在很多方面已经体现了执法为民,如控告申诉部门热情接待来访来诉的人民群众、侦监部门执法办案中贯彻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公诉部门创新的快速办理机制等等。

但是,在实践中,有可能我们做这些事情是为了完成任务,而不是出自真感情。完成任务式的执法为民显然不具有很好的号召力和感召力,因此,执法为民要真正视人民群众为自己的衣食父母,真正视人民群众为自己的亲人,以血浓于水的感情作为执法的动力之源。

 

 



[*] 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见习干部,法学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