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理论研究
理论研究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不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时间:2012-09-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不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曾繁辉

 

我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了“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的战略决策和奋斗目标。而创新社会管理是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和谐稳定社会,建设幸福东莞,实现东莞高水平崛起的重要保障。徐建华书记在东莞市创先争优活动总结表彰暨先进事迹报告会上的讲话中说到:“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建设全省创新社会管理引领区,是省赋予东莞的重要任务。他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带头创新,大胆探索,真正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体做到:要带头构建社会治理新模式(参与完善社会利益协调机制、社会诉求表达机制、社会情绪疏导机制),要带头维护群众利益,要带头排查矛盾,要带头倡导社会文明新风。检察机关作为社会管理的主体之一,特别是基层检察院侦监部门处在办案第一线,肩负打击犯罪和诉讼监督的职责,到底如何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呢?我结合我院侦监工作实际,谈几点看法:

一、我科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中的一些做法

1.推行检警联络官制度,形成社会治安管理合力。我们通过与公安派出所建立检警联系机制,加强检警联系,促进检警双方业务对接、信息共享、工作协调、经验交流、问题解决等工作,从而提高社会治安管理合力。如针对深圳筹备大运会期间采取的“清危行动”,我们充分发挥检警联系机制作用,深入与深圳接壤的长安、虎门等镇区对治安形势进行调研分析,提出加强出租屋管理、加强巡逻等有效维护辖区治安稳定的对策和建议,引起了有关政府部门重视并予以采纳。(如东莞酒店告示牌)

2.试行附条件不捕制度,参与管护帮教,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我们通过加强派出所、社区、工厂等合作,积极参与附条件不捕犯罪嫌疑人管护帮教工作,引入管护帮教作为考察方式参与社会管理,特别是针对一些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进一步加大管护帮教力度,通过创新犯罪嫌疑人的帮教制度,既可保证后续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又达到了外来犯罪嫌疑人与本地犯罪嫌疑人在适用强制措施上的平等性,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如我们在办理一起绑架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钟某将其丈夫参与绑架所得赃款7000多元予以保管并部分使用,其行为已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后经调查了解钟某夫妻生有一个3岁小孩,家中还有一个60多岁的老父亲,同时逮捕两人不利于家中老人及小孩的抚养和照顾,且钟某华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于是对钟某华作出附条件不批捕决定,将钟某华安置在辖区一家工厂实行管护教育,实行同工同酬,

3.创建侦监联络室,联系基层群众,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我科除了派员到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值班接访外,还安排干警定期或不定期到长安镇上角社区侦查监督检察联络室走访和值班,及时了解社情民意,排解矛盾纠纷。侦查监督检察联络室创建至20126月,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2件,提供法律咨询28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4.检察建议助推社会管理创新。我们通过办案工作发现有关单位、学校在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从而助推社会管理。如我科在办理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时,发现一基层社区七栋空置厂房长期无人管理,被本案十几名犯罪嫌疑人持铁锤等工具砸墙抽取钢筋变卖方式故意毁坏,造成厂房无法修复,需要重建费用达1500万元。又如我科在办理一起曾经在网络上视频传播并闹得沸沸扬扬的东莞厚街镇职业中学“技校门”案,因学校管理混乱及教育工作不到位造成该校一名女生多次与多名男同学在家里、宾馆里进行聚众淫乱。我们结合办案工作均向有关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建议堵塞管理漏洞,积极推进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5.开展法制宣传,提高全民法制意识。我们充分运用法制宣传、检察开放等形式,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用法,大力增强公民法制意识,努力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从而将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由单一的惩处、治理扩大到预防、宣传、教育等各个方面。我院有宣讲分团,我科有多名经验丰富的宣讲员,定期到辖区内各个镇区,包括机关、学校、企业、社区等开展法制宣讲活动,宣传法律知识与检察职能,与群众零距离接触,热情耐心地为群众答疑解惑,引导群众正确举报、合法维权,积极参与平安社区、平安校园、安全企业创建活动。

二、我院侦监部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存在的不足

1.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机制较为单一、创新面相对狭窄;

2.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深入度不够,表面性工作较多;

3.落实力度不足,效果欠佳;

4.宣传力度有待加强,群众参与热情不高;

5.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重点把握不太准。

三、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创新的途径

1.立足检察职能,以执法办案为依托,深入推进社会管

理创新。

一是正确行使审查逮捕、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职能,重视打击危害社会安全稳定,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营造安定团结,社会和谐的局面。

二是探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新途径,积极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建立社会管理联动机制,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在依法办案的过程中,既要化解已经出现的矛盾,又要发现潜在的矛盾隐患,防止出现新的矛盾,并主动与相关部门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对可能出现、激化的矛盾及时反应,及时化解。

2.延伸检察触角,拓宽工作领域,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一是积极参与管护基地建设,加强对特殊人群帮教管理。

二是多角度多途径开展法律宣讲和提供法律服务。

三是注重检察建议实效,要找准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剖析原因,研究对策,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为东莞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保驾护航。

四是发挥检察联络室功效,充分发挥基层检察联络室化解矛盾的作用。

五是参与虚拟社会管理,针对舆论、舆情,积极主动应对处理,打击网络犯罪,营造有利于社会稳定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