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积极的社会管理
孙立平
(接上)
五、健全社会机制是积极社会管理的关键
任何一个好的社会都需要一系列的制度化机制。这些机制大体包括:
第一,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均衡的机制。市场经济带来的一个直接结果就是多元利益主体的形成,而这些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既有一致的一面,也有矛盾和对立的一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解决由此导致的利益关系、利益格局的新变化问题?仅仅依靠权力的作用,仅仅靠国家的再分配体制是不行的。依靠一会儿“劫贫济富”、一会儿“劫富济贫”的运动式摇摆,更是弊端无穷。关键的问题是要有一套有关公平的、利益博弈的制度安排。在这种制度安排中,首先是不同利益主体为自己争取利益的权利应当是平等的,同时要创造种种条件使他们的能力更为接近。而这一切都有赖于相关的制度安排。只有有效的制度安排,才能将正当的利益表达与社会稳定一致起来,从而避免要么因利益表达冲击正常生活秩序,要么因稳定的需求而压制正当的利益表达的局面。
第二,发育良好的社会组织系统。社会管理不能片面理解为单向的政府对社会的管理,积极的社会管理只有通过政府与社会的合作和共治才能实现。要形成政府、社会、市场的多元治理模式,很重要的一维就是社会的自组织能力。一个正常的社会需要这样一种自组织能力,以应对可能的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以使社会生活能够有序进行,降低社会转型的风险。社会组织就是这种自组织能力的载体。社会或社会组织是提供社会生活秩序的一个重要因素。形成发育良好的社会组织体系,一方面需要从法律法规上给予保证,另一方面亦需促进公民意识的培育和公民权利的落实,使公民的建设性力量得以凝聚,使社会真正具备自组织能力,可以有效地制约权力和市场的消极作用。
第三,解决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的制度化的方式。现代社会矛盾确实较复杂,解决这些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要有一种双重的目标:一是要利于社会的基本稳定,二是要利于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均衡机制。社会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利益的分化和社会矛盾的增加,是市场化改革的必然现象。面对利益关系复杂化和社会矛盾增加的趋势,关键在于正确定位和判断矛盾与冲突,并以制度化的方式加以解决。如果没有一套解决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的制度、规则和程序,矛盾积累起来,得不到及时化解,就会导致严重后果,整个社会也必将付出巨大代价。
第四,有效的社会基础秩序。我们现在很多的社会问题实际上已经处于不可治理状态。关键的问题是许多必不可少的基础制度已经失效,或者根本就没有。而道德规范的滑坡,已经到了突破底线的地步。在这种情况下,就是再完善的制度也难以有效发挥作用。因此,重建以基础制度和道德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基础秩序,已经是刻不容缓的事情。
参考文献:
贝克,乌尔里希,2004,《风险社会》,北京:译林出版社。
凯恩斯,J.M.,2000,《预言与劝说》,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
人民论坛问卷调查中心,2010,《人民论坛》第34 期。
孙立平,2009,《走向社会重建之路》 。
——,2011,《当前中国的贫富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