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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正为人民”理论宣传学习系列之一百四十二
时间:2013-03-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广东省省长 朱小丹

(2012年1月18)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工作会议、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和刚刚闭幕的省“两会”精神,总结我省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并对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刚才,杨富同志传达了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2011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意见,讲的很好,我完全赞成。汕头市政府、省海洋渔业局以书面形式介绍了各自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与此同时,21个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区、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与省政府签订了2012年安全生产责任书。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精神,毫不松懈地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提供强有力的安全支撑和保障。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刚刚过去的2011年,是我省转型升级与改善民生互促共进、推动科学发展取得新成绩的一年,也是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一年。全省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核心任务,坚持把安全生产作为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中之重来抓,以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为重点,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实现了“十二五”良好开局。突出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任务完成良好。事故总量在近年大幅下降的基础上继续下降,去年全省发生各类事故35329起,死亡6575人,同比分别下降2.9%3.3%。同时,较大以上事故得到进一步遏制,道路交通、工矿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死亡人数均未超过控制指标。全省连续第九年完成国家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任务。

二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成效明显。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入开展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等重点领域以及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环节和“三小”场所等的隐患排查整治,整改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安全基础环境明显改善。

三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取得新进展。以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行业为重点,扎实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企业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达标管理。去年,全省完成标准化达标建设企业累计5116个,比上年增加1940个,增幅达61%。同时,启动全省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网上申报及摸底调查工作,全省已登录申报管理系统注册的企业共21890家,已完成职业危害申报登记备案企业15732家。这些措施有力地促进了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提升了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四是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得到巩固和发展。去年,《广东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顺利编制发布,明确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相关重点工程纳入地方政府建设规划,有效落实了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的要求。与此同时,积极推动《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规规章的修订工作。建立了较大以上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对全省发生的97起较大事故进行挂牌督办和跟踪检查,结案率达77.3%。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得到有效落实,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配套的考核办法,各地也结合实际纷纷出台具体措施,促进形成了全省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副职领导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过去一年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力有效开展,对我省经济社会在国内外复杂严峻形势下实现平稳较快发展、确保深圳大运会等重大活动的顺利举办起到了重要作用。这是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顽强拼搏、真抓实干、开拓创新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委、省政府向为安全生产工作付出辛勤劳动的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感谢!

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省安全生产仍然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及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一是事故总量仍然过大,较大以上事故仍然多发频发。我省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仍居全国首位,去年发生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和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事故分别为97宗和3宗。二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仍未很好落实。一些地方和行业领域安全发展理念尚未牢固确立,不能正确处理好速度、质量、效益与安全的关系,盲目上项目、抢速度、赶工期而轻视安全生产的现象依然存在。一些企业安全组织不健全,规章制度不完善,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甚至抗拒抵制有关部门依法监管,违规违章作业等问题依然突出。三是执法治理工作力度有待加大。一些地方在集中开展“打非”专项行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行动迟缓甚至敷衍了事;有的地方联合执法机制不健全,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工作效率不高、执行力不强,违法生产经营在一些地方屡禁不止。四是安全监管领域还有疏漏。尤其是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的职业危害问题日渐突出,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而职业病防治职能尚未理顺,检测检验、诊断治疗的技术支撑力量不足,导致职业危害监管乏力。同时,全省镇、村一级小规模企业数量庞大、点多面广,“三合一”、“二合一”等场所消防安全隐患依然突出。这些问题的存在,与广东作为全国经济大省的形象不相适应,与我省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目标要求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的期盼不相适应。对这些问题,如不采取强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不但难以保持我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的良好局面,而且还将影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