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
(接上)
二、加快发展社会事业,着力保障改善民生
5.积极扩大和稳定就业。坚持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构建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产业转型升级与劳动者素质提升相互促进的机制。实施就业谋福工程,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加快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普惠型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深化珠三角与粤东西北地区就业培训合作。完善就业失业登记凭证管理制度,推进就业援助实名制和普惠制。健全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十二五”期末,基本建立省、市、县(市、区)、镇(街道)、村(居、社区)五级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平台。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加强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指导服务,“十二五”期间每年扶持10万名以上城乡劳动者成功创业,带动就业50万人以上。促进外来务工人员稳定有序就业,开展携手共建和谐计划,切实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薪酬、社保、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等合法权益,营造善待关爱外来务工人员的社会氛围。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健全政府、工会、企业三方协调机制,推进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创建工程。
6.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强化政府调控作用,发挥市场机制功能,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的长效机制。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实施富民计划,促进城乡居民尤其是农村居民的财产性、转移性、经营性和工资性收入。全面实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提高艰苦欠发达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和艰苦行业工作人员补贴标准。建立专业、权威的收入评价机制和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加快形成公平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加强价格监管,扩大平价商店覆盖范围,建立低收入群体补助和临时价格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清理和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严格控制农村筹资筹劳。
7.大力发展教科文卫体等事业。坚持优先发展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学前到高中阶段教育,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做大做强职业教育,大力发展民办教育,扶持发展特殊教育,构建面向全民的多层次终身教育体系。“十二五”期末,25周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不低于11年。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加强县级医院和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其队伍建设。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鼓励和扶持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吸引外资、港澳台资金开办医疗机构。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免费提供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十二五”期末,居民平均预期寿命达76.8岁。到2020年,初步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全科医生制度,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大力发展民生科技,不断强化科技对民生事业的支撑作用。实施基础文化设施全覆盖和文化惠民工程,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完善以县、镇、村为重点的普惠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免费开放,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坚持公共交通优先,提高道路通畅率。推进宜居城乡建设,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绿道网络建设力度,“十二五”期末,全省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3平方米,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持续有效控制。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大力发展妇女、儿童等事业。
8.加快完善惠及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贯彻落实《社会保障法》,加快建设统筹城乡、惠及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健全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医疗保障制度,2012年实现新农保制度全覆盖。加强基础养老金省级统筹,完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提高医疗保险统筹层次,建立和完善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十二五”期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范围内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70%以上。完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关系无障碍转移接续制度。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工程,“十二五”期末,全省持卡率达75%以上。深化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多层次、多方位覆盖的新型住房保障体系,“十二五”期间,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180万套。加快推进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继续实施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村庄搬迁安置、高寒山区居民移民、河海捕捞渔民安居工程。
9.加大特殊困难群体帮扶力度。完善贫有所济、困有所帮、残有所助、孤有所托、灾有所救的社会救助制度,推动普惠型社会福利体系建设。健全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农村五保、城镇“三无”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救助为重点,以临时救助、社会互助为补充,与专项救助相配套的城乡综合性社会救助制度。加快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残疾人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培育壮大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有条件的地区实行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建立省养老服务示范基地和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十二五”期末,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不少于30张。完善双拥优抚安置制度,逐步提高各类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实施低收入群体殡葬基本服务免费制度。扎实开展扶贫济困日活动,大力发展慈善事业,鼓励基金会和公益组织开展公募活动。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