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行科组织市环境保护局60余人观摩我市首宗污染环境案庭审
为进一步增强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的办案效果,民行科于
今年5月初,公诉科将苏某某涉嫌污染环境罪一案中的行政检察监督线索移送民行科。经审查研究,民行科向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发出检察建议,提出了多条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建议,得到了该局的重视与采纳。为增强监督效果,民行科又积极与第二人民法院沟通协调,组织了本次观摩庭审活动。
参与观摩庭审的环境执法人员认为,通过本次活动,使其对环境保护类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有了深刻的认识,对今后的现场执法、固定证据、污染物鉴定等方面的工作将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