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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时间:2018-11-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我院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向广东省反馈督导情况会、全国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促座谈会、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汇报会、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次工作推进会等会议精神, 117日上午,我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次工作推进会精神,听取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汇报,并对下一阶段工作推进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勇主持,党组成员参加会议,扫黑除恶专项办副主任廖东隽列席会议。

会上,许茂副检察长对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次工作推进会精神进行传达,并重点传达了来向东检察长提出的三点意见;随后,扫黑除恶专项办副主任廖东隽对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的总体情况、当前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作了汇报。

听取完汇报后,李勇检察长强调全体人员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对于下一阶段的工作推进,李勇检察长提出三点要求: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我院全体检察人员要将思想进一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战略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履行好政治责任,防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出现张军检察长提到的“上热、中温、下冷”的问题。二、进一步对照查摆问题,做到立行立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照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督导广东以及来向东检察长在推进会上指出的问题,认真查摆,真抓实改,通过进一步完善工作台帐设置和管理、完善线索排查和移送机制、大力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强化案件办理质量、加大扫黑除恶工作宣传力度等工作全面落实整改要求,确保督导反馈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三、进一步压实政治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务必取得工作实效。检察长是专项斗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在专项斗争工作中要靠前指挥,带头组织、指挥、协调、办理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工作中要注重完善工作机制,注重加强内部、外部联动,形成打击合力;办案过程中要坚持标本兼治,最大限度地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和空间,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