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头下办案”,我们准备好了
“我们是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本次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即将开始,根据规定,听取意见和具结过程将同步录音录像,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是否清楚?”“清楚。”2月21日上午,我院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以下简称“同步双录”)全面进入试运行阶段。
2021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要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认罪认罚案件时,对于检察官围绕量刑建议、程序适用等事项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意见、签署具结书活动,应同步录音录像。
我院高度重视同步双录工作。2月9日下午,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钟广洪主持召开了我院同步双录工作推进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各部门明确了具体分工,并在会后积极落实。目前,我院在用的7间讯问室,均已配备同步双录设备,相关的同步双录登记表、规范用语提示卡、流程温馨提示卡等已经配备到每间讯问室,办公室也对同步双录进行了测试,并根据工作量专门配备了录制人员,为同步双录的开展打好了基础。
为解决我院每年3000多件的危险驾驶案件的同步双录问题,我院进行了两轮模拟测试,最终确定了既不会造成人员拥挤、又不会降低效率的边讯问边进行听取意见的“流水线”模式,并固定了集中具结的时间和检察人员安排,确保集中具结的质效。
2月17日,我院又开展了同步双录的集中培训工作,确保每位检察官都能规范进行同步双录。培训分为授课和实操两个环节,每个办案部门均有检察官代表参加学习。培训主要围绕同步双录的步骤、注意事项、文明用语等进行,并重点强调了同步双录的规范要件,叮嘱检察官做好开始和结束时间的登记,以便后期技术人员正确剪辑刻录光盘。
下一步,我院将针对同步双录试运行的情况,进行查漏补缺,确保3月1日开始实行的同步双录工作能达到全覆盖、规范化的标准,以“镜头下的办案”助推我院检察人员素能的全面提升,用镜头记录公平正义。


